各县(区)教育局:
2012年我省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实行网上申报(以下简称网报)。为做好“网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报范围
根据《教师法》、《甘肃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符合条件,拟申请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网报的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报:高中(中专)及初中教师资格分两批次网上申报。春季5月7日- 6月7日,秋季10月8日-11月8日。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以下简称网报系统)https://www.jszg.edu.cn,点击右上侧“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其中,申请高中(中专)及初中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张掖市教育局;申请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所在县(区)教育局。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对学历的要求,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种类,按照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确定任教学科。
(二)、现场确认:高中(中专)及初中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间(不含双休日)分两批次进行。春季5月22日-6月8日,秋季10月22日-11月9日。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
1.从系统中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打印一式2份并签名确认。
2.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职称证、学校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师范类毕业生提供教育实习鉴定表的原件和复印件(无实习鉴定表者,要参加并通过市教育局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的测试);非师范类毕业生提供参加自学考试的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合格单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并通过市教育局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的测试。
4.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5.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填写。
6.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与网报申请表电子照片为同一底版)。
(三)、证书办理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在确认无误后,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三、其他事项
1.各县(区)教育局要按时省、市安排的网报时间、认定时间认真安排好本县(区)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办理时间,并做好各项工作。
2.网报结束后,申请人需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3.申请人需牢记网报时设定的登录密码,忘记登陆密码不能登录的责任自负。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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