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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    来源:甘肃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发布时间:2013-04-03]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了确保我市201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今年的认定工作分春季和秋季两次完成,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部署,我市安排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春季51日至531日网报,61日至620日现场确认(陇东学院师范专业应届毕业生51日至520日网报,521日至531日现场确认);秋季1011031网报,1111120现场确认。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请各县区按照系统开放时间,认真做好高、初中教师资格的确认和报送以及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各项安排,确保在系统开放时间内完成认定工作。

二、工作任务及要求

(一)网上申报及现场确认。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仍将实行网上申报,由申请人个人网上申请、提交材料,县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人员现场确认的办法报名。(网上申报的具体操作及要求见附件:庆阳市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公告)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市上统一工作安排和要求,熟悉工作程序,熟练掌握工作方法,不要出现因工作不到位造成的申请人不能正常报名现象。

(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今年的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安排在暑假进行:

1、时间地点:2013716830---1800在庆阳市东方红小学报名,1719日进行测试。

2、测试对象:测试对象包括两类人员,一是社会上有志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非师范类与师范类相近的专科以上(含专科)毕业生;二是近年来招录的非师范类、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在职教师和从教多年、获得高一级非师范专业学历但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在职教师。

3、测试方式: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分面试、说课、试讲三部分。参加测试者请根据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层次(高中、初中、小学)及学科自行准备教材以备说课、试讲用。

4、报名时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并交22寸彩色近照,测试成绩三年内有效。

(三)、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根据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令第76号)文件要求,请各县区在严格执行现行的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基础上,在教师资格体检表中的“既往病史”项中必须明确标明肝炎、结核、皮肤病、性传播性疾病、精神病、其他、受检者确认签字的内容;对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后两项指妇科)检查项目;对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者增加胸片检查项目。

三、收费标准

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相关问题的通知》(甘价费[2008]163号)执行,各县区必须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可依据《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甘教师[2008]43号)的规定,教育行政部门收取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费用170元,自考部门收取教育学、心理学两门考试费用50元。

请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安排,精心组织,切实做好201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

附件 1:庆阳市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公告

附件2:非师范类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说课、试讲内容

 

 

 

 

 

 

 

 

 

 

 

 

 

 

 

 

 

 

庆阳市教育局

2013330

 

 

 

 

 

庆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3330日印发                                                   

                                                    共印30

附件1

庆阳市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公告

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庆阳市教师资格认定实行网上报名,由申请人个人网上申请、提交材料,然后现场确认的办法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范围

凡是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庆阳市范围内的各类申请人员。包括:

      1、非师范类申请人员(取得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通过人员);

      2、师范院校师范专业申请人员。

      二、网上报名条件:

      非师范类申请人员必须通过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评、体检、普通话水平、思想品德鉴定等全部合格;师范院校师范专业申请人员申请本专业、本层次教师资格只要求体检、普通话水平、思想品德鉴定等合格。

      三、 受理权限

      我市各级认定机构的受理权限分别是:

     县(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的认定及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及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工作;

     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市直学校的初中、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认定及对县(区)初中、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合格人员的最终认定,并对县(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

      四、报名流程:

      1、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逐项填写报名信息(填写前,请先认真阅读左侧“信息填写说明”,然后再填写信息)。

      2、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仔细核对填写的报名信息。

      3、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注册信息”。

      4、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牢记报名号及报名密码,这些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5、申请人请牢记设定的登录密码,忘记密码不能登录的责任自负(在此提请申请人注意,最好是一次报名填写信息成功,最后等待现场确认,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影响正常申报)。

      6、请申请人自行填写并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教师资格申请表”(A4纸双面打印,本人在指定签名处签名)、“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思想品德鉴定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人事部门签字盖章。

      7、报名结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

五、现场确认申请人须带全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须贴照片)(A4纸正反面打印)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符合相应申请资格条件的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二级乙等以上);

  5、体检表1份(由认定机构确认符合要求的县级及以上医院提供);

  6、“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

  7、非师范类申请人员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原件、复印件;

  8、非师范类申请人员需提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

  9、提交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一张(背面注明姓名、申请资格种类)。

  申请人网上申报时须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电子照片须与教师资格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为同一底板。

  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并按申请人应提交材料顺序把所有复印件装订好。

  六、受理、审核

  现场确认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由市认定机构审核材料,做出认定结论。

  

 

 

 

 

附件2

 

非师范类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说课、试讲内容

 

高中教材、版本及内容

1、语文:必修1,人民教育出版社;

2、数学:必修1,人民教育出版社;

3、英语:必修1,人民教育出版社;

4、物理:必修1,人民教育出版社;

5、化学:必修1,人民教育出版社;

6、生物:必修1,人民教育出版社;

7、政治:必修1,人民教育出版社;

8、历史:必修1,人民教育出版社;

9、地理:必修1,人民教育出版社;

10、音乐:音乐鉴赏高一,人民教育出版社;

11、体育:体育与健康高一,人民教育出版社;

12、美术:美术鉴赏高一,人民教育出版社;

13、信息技术:信息技术基础,广东教育出版社;

14、通用技术:技术与设计必修1,江苏教育出版社;

初中中教材、版本及内容

1、语文:九年级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

2、数学:九年级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

3、英语:九年级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

4、物理:九年级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

5、化学:九年级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

6、生物:八年级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

7、思想政治:九年级,人民教育出版社;

8、中国历史:九年级,人民教育出版社;

9、地理:八年级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

10、音乐:八年级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

11、体育:九年级,人民教育出版社;

12、美术:八年级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

13、信息技术:高中,人民教育出版社;

小学教材、版本及内容

1、            语文:六年级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

2、            数学:六年级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

3、            英语:三年级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

4、            信息技术:第三册,甘肃教育出版社;

5、            音乐:六年级,人民教育出版社;

6、            美术:六年级,人民教育出版社;

7、            体育:自备教材;

如有变动,以市直学校现行教材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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