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教师〔2019〕105号
城关区教育局、安宁区教育局,西北师范大学、西北民族大学、兰州文理学院、兰州城市学院及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及《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现将做好2019年面向五所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种类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小学教师资格
(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五)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六)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申请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对象范围:仅限五所院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
(二)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应当具备相应的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者其他中等专(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或者其他中等专(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用双语教学的少数民族地区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三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学校)指定的医院体检中心体检合格(其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还须按照《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要求,参加增加的体检项目且结论为合格)。
(六)应当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具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三、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报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4月26日-6月6日。网上申报期间如有临时调整,以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知为准。
2.报名网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 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确认点为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
3.认定机构:各县区教育局负责就读学校在本辖区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兰州市教育局负责就读学校在本辖区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的认定工作。
兰州市各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 | 机构地址 | 联系电话 |
兰州市教育局 | 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城关区庆阳路161号,民安大厦B塔五楼) | 4818327 |
城关区教育局 | 城关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城关区庆阳路340号,百安大厦八楼) | 8159360 |
安宁区教育局 | 安宁区政府统办大楼813室(安宁西路500号) | 7655598 |
4.注意事项:
(1)申请人网上填报的信息须真实有效,正式提交后,所提交的信息将不能再修改,请慎重填写,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份教师资格证书,成功申领后的一年内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2)申请人应据实填写《个人承诺书》并对承诺内容负责,承诺如与实事不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个人承诺书》可在网报界面下载打印,申请人本人签字并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二)体检
1.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必须按所在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统一使用《兰州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见附件)。体检表内的应检项目要真实齐全,并有各科室主检医师的签字和院方的公章。
2.要求:参加体检人员要求空腹,体检前注意休息,调整饮食结构,禁止饮酒。
(三)个人材料递交阶段(6月7日至6月10日)
申请人向学院递交下列材料:
(1)二代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原件。
(2)相关户籍证明材料:①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
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证明原件;②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③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④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的,提交我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3)《兰州市申请教师资格证人员体检表》原件(当次有效)
(4)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片一1张,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为同一底板。
(四)认定机构审查、认定阶段(6月11日至6月21日)
1.6月11日---6月14日,学院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确认点(教务处)提交上述各类材料及申请人获准毕业的有效证明(毕业证书或通过毕业生资格审查的人员清单等)。
2.6月17日---6月21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认定材料逐一进行审查,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有关院校。
(五)领取教师资格证书(6月25日至6月30日)
有关院校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持有效证件(如毕业证、身份证等)及时统一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四、相关要求
(一)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学校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2019年5月份参加教师资格面试,参加合格的应届毕业生,可以选择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按所在地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通知执行。
兰州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xls
兰州市教育局
2019年3 月25 日